特殊教育主要包括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解剖生理学、特殊教育概论、盲童心理学与教育学、聋儿心理学与教育学、弱智儿童心理学与教育学、特殊儿童病理学、特殊儿童康复、特殊教育技术等。
培训目标
培养思想道德素质良好、通识教育和特殊教育知识扎实、教学实践能力强,能够在特殊教育机构及相关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、理论研究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。
培训规范
学位:
本专业学制四年,修业年限3-6年,最低毕业学分181学分;修完规定学分,达到学校相关学习要求者,准予毕业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知识要求:
(一)熟悉特殊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,了解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;
(2)初步了解基础教育和康复技术;
(3)关注中国关于特殊教育和残疾人的政策法规;
(4)了解特殊教育的理论前沿、应用前景和发展趋势。
能力要求:
(1)具有良好的师范生基本技能和技巧以及与残疾人的沟通能力;
(2)能够结合自身艺术特长,精通1-mdash;2美术技能,掌握特殊儿童美术教育课堂教学技能,具备选修1-2门美术教育课程的能力;
(3)能够运用常用的现代教育技术和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。
质量要求:
(1)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;
(二)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;
(3)具有良好的师德、人文情怀,热爱特殊儿童和特殊教育事业,愿意长期从事特殊教育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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